一、教学实习管理:

1、严格按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任务选聘和登记工作;

2、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原则上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,根据学生数量和实习性质确定1~2人;

3、每学期末上报下学期教学实习计划明细表,如不上报,按无计划处理,不予计算教学实习酬金;

4、各学院(部)领导要严格审核,杜绝虚报、谎报教学实习任务现象发生。

5、“实习任务选聘表”和“实习任务登记表”下载路径:下载专区—实践教学—实习管理表格中下载。

二、相关管理制度:

1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本科实习管理办法

2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

3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学实习(实训)安全管理规定

4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

5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实训基地管理办法

6、实习计划模板(2017年制).doc

7、实习任务登记表(2017年修改)

8、实习任务选聘表(2017年修改)

9、          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(发文)【2018】36号.doc

10、          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实习(实训)计划2019年9月修订.docx